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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新规 村级公示不得少于7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1-05 01:29:52
导读:记者近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畜牧食品局近日联合印发的 《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畜牧良种补贴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补助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畜牧食品局近日联合印发的 《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畜牧良种补贴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补助标准 据了解,我省禁牧补助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1.5元;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500元;牧草良种补贴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10元。其中牧草良种由州或县(市)统一采购,以草种实物形式直接分发到建植人工草地的牧户。

  补助对象 补助奖励范围包括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所辖48个县(市),中央财政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草原且主要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纯牧户;牧草良种补贴的对象是人工草地建植者,牧草良种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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